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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9-5-18 1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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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紀平:混合喂養,媽媽可能對自己母乳的估計有點少,所以就千方百計的多給他喝奶粉,這種情況下如果4小時1次,每次120,在母乳比較好的情況下每天還喂這么多奶的話,可能奶的總入量有點過,120毫升要吃一個鐘頭,他不愛吃說明他不需要,并不說明你的母乳多么的不夠,多么的不喜歡吃奶。
所以我覺得這個媽媽有一個問題在哪,她主觀的認為孩子沒吃飽,身高、體重都夠的情況下,說明孩子吃飽了,所以用1個鐘頭喂120毫升是完全得不償失的辦法,吃多少算多少,因為有母乳在頂著呢。
所以在吃母乳的狀態下,配方奶只是在吃完奶之后的補充,不需要一定要喂多少毫升進去才算完成任務,沒有任務這么一說。現在這種喂法變成了一個強迫喂食的做法,這種強迫孩子就反感,反感就肯定不吃。
在我這本書里有一個特別重要的想推薦給大家的觀點:孩子不吃就是不餓,不吃就是不餓的觀點也是在我們家養育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
拿什么判斷孩子吃飽了沒吃飽呢?是用他的生長發育來判斷的,什么是他的生長發育呢?
是孩子的身高和體重,也就是說在不同月齡、不同年齡段的時候,只要他身高和體重達到我們預期的標準,我們就認為他吃夠了,所謂的吃夠了,就是說他不吃就不要勉強他吃。
我們講兒童權利的時候經常講,要尊重兒童的權利,吃上同樣要尊重他的權利,什么在吃上尊重他的權利,就是不強迫進食,非常高興今天能讓我談到這一點,因為我多年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項目,在做這些項目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絕對的尊重兒童的權利。
什么是兒童的權利,在吃上體現,就是一定不要強迫進食,他不吃就是他飽了,飽了就不要千方百計的喂,這個家長要用一個鐘頭喂他120毫升,很多家長是奶瓶是剩了10毫升、20毫升,千方百計要把它喂下去,這個喂的實際上是加重了孩子的肝臟和腎臟的負擔,是非常不必要的做法,對孩子的生長發育,對他吃的興趣來說,是一個嚴重的傷害,對于他大腦的飽感中樞知道他吃飽是一個嚴重的傷害,可能把孩子弄成一個不斷的強迫進食,使他不知道飽餓,這是特別重要的。
這個問題的提出,讓我今天有機會談到關于兒童權利,關于如何判斷孩子的飽和餓,關于如何在吃的問題上尊重孩子,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我特別高興今天能夠提到這樣的問題,讓我能夠在這個方面發表我的建議或者說我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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