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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醒:從未委托個人為地震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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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08-5-15 17:52: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四川汶川發生大地震,請伸出您的援助之手,紅十字會建設銀行賬號6227……聯系人:李梅冬。”四川汶川大地震發生后,竟有人冒充紅十字會詐騙。昨天上午8時至下午1時30分,上海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共接到群眾報警102起,反映收到上述詐騙短信。

              昨天下午,晨報記者將此信息通報給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
          副主任梁少華。他十分震驚,立即報案。隨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網站發布聲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從未委托個人開展為四川汶川地震的募捐活動。梁少華希望廣大市民,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正規媒體公布的救災專用賬號進行捐款。

            -市民反映:抗震救災短信疑為詐騙


              昨天上午10時41分,王先生收到一條尾號為1154的手機發來的短信: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四川汶川發生7.8級地震,死亡超萬,百萬人無家可歸!紅十字會設建行募捐賬號6227002930200016730李梅冬。

              “聽聞汶川地震,我當時正打算向災區捐款。”但令王先生納悶的是,這條短信公布的收款人竟是個人“李梅冬”,而非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不會是有人利用抗震救災趁機詐騙吧?”王先生上網查閱發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網站上公布的救災專用賬號確實不是短信中的賬號。

              昨天,唐先生也收到一則內容相同的短信,只是發送短信的手機尾號變成了9713。記者通過手機號碼歸屬地查詢獲悉,尾號1154的手機歸屬地為吉林長春,該號碼已停機;而尾號為9713的手機歸屬地為福建福州,該號碼則已關機。

              -上海警方5個半小時接102起報警

              昨天,記者從上海警方獲悉,四川汶川地震發生后,本市不少市民收到上述“號召向地震災民捐款”的手機短信,對方還留下了銀行賬號和聯系人姓名。

              據統計,昨天上午8時至下午1時30分,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共接到群眾報警102起,反映手機收到“為四川地震災民捐款”的信息,反映集中的是兩部手機和開頭數字分別為“6227”、“6200”的兩個銀行賬號。

              經過調查,上海市紅十字會沒有以短信方式組織過類似捐款活動,也沒有叫“李梅冬”的員工。警方發現,發送類似信息的均為外省市手機,賬號開戶地也在外省市。目前,警方正對此展開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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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于 2008-5-15 17:53:13 | 只看該作者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請向救災專用賬號捐款

              昨天下午2時許,晨報記者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室副主任梁少華取得聯系。聽聞上海不少市民收到上述短信,他十分震驚,立即著手調查。

              下午4時12分,他通過短信感謝晨報記者的提醒,并表示“已報案”。隨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網站發布聲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從未委托個人開展為四川汶川地震的募捐活動。梁少華希望廣大市民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正規媒體公布的救災專用賬號進行捐款。

              為避免善良的人上當受騙,上海警方提醒市民群眾不要輕信手機短信發來的“愛心捐助”活動,更不要按照其提示隨便匯錢出去。警方建議群眾積極參與單位、街道等組織開展的正規捐助活動。

            -律師說法:救災詐騙,酌情從重量刑

              “這種人竟然騙救災捐款,簡直喪盡天良!”昨天,不少市民收到這一詐騙短信后,紛紛對其痛斥。對于這種打著賑災名義實施詐騙的嫌疑人,在法律上應該受到何種處罰?

              翟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培鴻認為,這種詐騙利用人們救災心切、降低防范的心理,欺騙性極強,社會危害巨大。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張培鴻表示,“特別嚴重情節”往往是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被騙人自殺等情形。他認為,即便該嫌疑人詐騙數額并非“特別巨大”,但因其影響特別惡劣亦可在量刑時酌定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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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于 2008-5-15 17:56:14 | 只看該作者
          喪盡天良ma:m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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