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保險基金
1,支付范圍包括:
(一)生育津貼;
(二)生育醫療費用;
(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2,數額: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 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3,費用范圍: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醫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品費。 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因計劃生育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4,下列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
(二)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規定的;
(三)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
(四)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
(五)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六)治療生育合并癥的費用;
(七)按照國家或者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5,企業責任: 企業未按照本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企業按照本規定的標準支付。
企業欠繳生育保險費的,欠繳期間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企業按照本規定的標準. 企業未按照本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企業按照本規定的標準支付。企業欠繳生育保險費的,欠繳期間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由企業按照本規定的標準支付。
6繳費企業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中持北京市人事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及時辦理參加生育保險手續,并按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用。
五、注意事項:
1,上了保險由生育保險支付生育津貼(相當于產假期間工資)及生育費用,如應上保險而未上保險,則由單位支付。
2,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基本按繳費基數發放。即此時單位無需發工資了。但如低于其正常工資,則由單位補齊。
3,生育費用包括產前費用、生產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產前1400元限額;生產費用最多4400元;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最多1944元。前兩項加起來近6000元。
4,非依法生育者不享受。
六、沒有辦理生育保險,也無法依照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條例辦理生育保險的人員,則有關費用由單位支付。
1,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2,有關生育費用由單位負責。
3,產假因身體原因超期的,按病假處理,即不得低于80%的最低工資。
4,非依法生育者不享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