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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奶粉事件呼喚一攬子賠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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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lm817
時間:
2008-10-13 10:10
標題:
不合格奶粉事件呼喚一攬子賠償方案
5萬多名嬰幼兒為毒奶粉所傷,這在以前任何一起產品質量事故中都是沒有過的。如何從法律層面應對這場前所未有的公共衛生事件?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在公共利益被高度強調的今天,“三鹿奶粉”事件須在法治、理性軌道上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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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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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0
7月23日,河南鎮平縣的嬰兒小濤,在醫院里度過了他出生后的第一個生日。
這個稚嫩的嬰兒,目前尚只能以斷續的哭啼,來表達正遭受的病痛和醫療之苦。
今年6月,鄭州大學附屬醫院出具的診斷表明,他的腎、尿管、膀胱里生滿結石,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并伴有腎積水。
自出生后,他每天的食物都是三鹿奶粉。后來他的父親在家里經仔細搜羅,找到的空奶粉袋排列在一起,密密麻麻,共九十多袋。
9月11日晚間,衛生部公布的調查報告稱,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化合物三聚氰胺污染,人們斥之為“毒奶粉”。
幾乎一夜之間,三鹿奶粉這家全國奶粉業的龍頭企業如同泰坦尼克般沉淪,只是被這艘大船直接傷害的乘客,不是成人,而是數以萬計的嬰兒。
據衛生部通報,截至9月21日,各地報告因食用嬰幼兒奶粉接受門診治療的嬰幼兒逾5萬人,正住院治療的嬰幼兒高達12892人,其中重癥嬰幼兒104人。
毒奶粉被認定為小濤們所受無妄之災的肇因。小濤父親所找到的奶粉袋,最后將成為法庭的呈堂證物。9月18日,小濤的父親正式向鎮平縣人民法院起訴三鹿公司,這是國內消費者起訴毒奶粉首案。
從9月12日起,涵蓋全國23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百多名律師,逐漸組織成“三鹿奶粉事件志愿律師團”,無償為受害嬰幼兒家庭提供法律咨詢與指導。
律師團發起人之一北京律師李方平說,至9月24日他們已接到超過千人的電話咨詢。他認為,目前眾人矚目的重點尚在受害嬰幼兒的診治康復上,而他們的維權訴求將獲得怎樣的回應,尚是待解的難題。
不僅僅是三鹿。質檢總局的通報表明,包括伊利、蒙牛等22家企業的嬰幼兒奶粉中同樣檢出三聚氰胺,而蒙牛、伊利、光明部分批次的液態奶中也發現了這種致命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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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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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1
前所未有的食品案件
5萬多名嬰幼兒為毒奶粉所傷,這在以前的任何一起產品質量事故中都是沒有過的。
9月11日晚間,衛生部公布初步調查結論后,三鹿公司首度承認奶粉受到污染,聲明將8月6日前生產的嬰幼兒奶粉全部召回,市場上大約有700噸。“這時我們意識到,這將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一個全國性的食品健康問題。”李方平說,作為行業龍頭,三鹿此前占據國內很大一部分市場份額,在巨大的消費面下,潛在的受害者眾。
他以每個小孩每天70克奶粉,食用10個月計算,按700噸總量,簡單計算發現致病嬰幼兒將不低于3萬人。“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前所未有。”李方平說。
回溯國內此前發生的因食品和藥品導致的公共衛生事件,包括1998年山西朔州假酒事件、2006年“齊二藥”亮菌甲素事件和去年發生的“甲氨蝶呤”事件等,受害人數多不過數百,均無法與之相比。
而考慮到大部分消費者是中低收入階層,不一定能承擔法律救助成本,在和一些律師朋友們溝通后,9月12下午,他們成立了一個義務性質的志愿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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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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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1
律師團首要的工作,是在網上公布了自己的手機,并初擬了一份《消費者索賠指南》。這份指南包括需要保留的證據、索賠的具體損失項目及賠償原則、索賠對象、爭議解決地點和方式等。
到第二天,大量的電話打了進來,兩天之內他們就接到了近400個咨詢電話。“一個電話就可能穩定和疏導他們(受害者家屬)的情緒,同時給他們一些指導。”李方平提醒每個來電者一定盡量保留相關證據和票據。與此同時,更多的律師加入,到9月24日時,全國各地已有124名律師參與進來。
事后衛生部公布的數字印證了他們的判斷,因此接受診治的嬰兒超過了5萬名。李方平注意到了這次事件的一些特征:數量特別龐大;地域分布廣泛;多為獨生子女;腎結石對嬰幼兒及家屬身心的影響將持續很長的周期。
“每個患者病情程度不同,地域差別導致的地方賠償標準也不同,如此龐大的數字又將占用大量的司法或行政資源,無論以何種方式解決,這都將是一個很難應對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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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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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2
受害者眾考驗司法應對
9月13日,國務院宣布對因食用三鹿牌奶粉而患結石病的患兒實行免費治療。來自患兒家屬的反饋表明,到9月17日時,大部分醫院都接到了通知,開始免費診療,這大大緩解了部分患兒家長的經濟壓力。
目前,大量患兒還在觀察治療中,但9月11日三鹿奶粉事發前已經治療完畢的一些家長,已經開始考慮索賠事宜。李方平接觸的一個湖南寧鄉病例,受害患兒四度入院,多次搶救,花費3萬余元,這對農村家庭而言不啻于巨災。
在另外一個甘肅慶陽地區的死亡病例中,同樣食用三鹿奶粉的嬰兒患有雙腎結石、雙輸尿管結石以及雙腎積水,全家舉債多次治療無果后,于8月12日夭折,嬰兒年齡僅8個月差5天。而其年輕的父母隨后前往江蘇昆山打工還錢。直至其讀大學的姑姑獲知媒體報道后,全家才明白幼兒的死亡真相。目前,家屬急切希望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賠償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吳景明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說,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以采取的途徑包括與經營者協商、請求消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與經營者達成仲裁協議后提請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多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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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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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2
北京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季成介紹,他在接觸小濤的案例后,曾與三鹿公司進行接觸,而對方因為企業停產,目前暫時還沒有針對個案的賠償措施,最后他們決定訴諸司法。
“小濤這個案例證據較為充足,此外因為治療給家庭帶來債務,他的家屬希望能夠提前解決經濟上的困難,9月18日,我們向鎮平縣法院快遞了起訴書。”季成說。
這份民事訴狀上,訴訟請求包括要求三鹿公司向原告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后期護理費、精神賠償金、律師費等共計150000元。這也是“三鹿奶粉”事件中針對三鹿公司的第一起訴訟。9月22日,法院確認收到起訴書。按規定,正常情況下,7個工作日之內,法院應決定是否立案。
廣東博浩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曾代理“齊二藥”、“甲氨蝶呤”等多起案件,目前正密切關注“三鹿奶粉”事件。據其介紹,此前相關案例的解決方式,包括調解和訴訟兩種途徑。
2006年“齊二藥”亮菌甲素事件中,部分未接受調解的受害人及家屬去年3月向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在國內民事訴訟中第一次提出懲罰性賠償,此后該案經2次延期,今年6月26日作出一審判決,死亡者家屬被判獲得45萬-70萬元賠償。判決書中,一審法院作了自由裁量范圍的最大努力,判決受害人精神損害賠償5萬元,被告則已提請上訴。
而致兩百余名白血病患者癱瘓的上海市醫藥集團聯制藥廠“甲氨蝶呤事件”,部分受害者以30萬-60萬元不等的數額與生產商私了,另有受害人在今年7月22日向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和證據材料,至今兩月過去,法院尚未立案,亦未給受害人提供訴前調解方案。
9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再度發出通知,這份通知確定免費治療所需要的費用,由同級財政預撥墊支,等事件責任查明后,再按有關法律法規由責任企業賠付。相關律師認為,這個通知釋放了一個明確的信息:無論醫療費用還是一系列的賠償項目,最終將由責任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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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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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2
一攬子賠償方案或將出現
單個人的訴訟方式,部分正義會得到伸張,卻也會有很多人可能因為訴訟成本太高或者其他原因放棄訴訟。
“比起以往,這次事件人數更多,人們的維權意識更強,而政策氛圍也更強調受害者權益。”9月26日,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認為,在公共利益被高度強調的今天,“三鹿奶粉”事件須在法治、理性軌道上妥善處理。
李方平律師亦認為,在這樣一個龐大受害者群體面前,政府和責任企業將積極應對。但他同時認為,個體訴訟的維權方式并非最優選擇。
“單個人的訴訟方式,部分正義會得到伸張,卻也會有很多人可能因為訴訟成本太高或者其他原因放棄訴訟,但他們的怨恨情緒卻會積累起來無法釋放。”李方平說。劉俊海則認為,這么多受害消費者各自提起訴訟,也會耗去大量原本緊張的司法資源,較長的審理周期也不利于問題的迅速解決。
眾多律師和法律學者認為,集體協商研究一個一攬子的賠償方案是更為合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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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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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3
代理小濤一案的季成律師提到,取證期間他們在石家莊,與三鹿公司溝通時,國家相關部門的答復是,可能會有統一的賠償方案出臺,但具體出臺時間不明。
李方平認為,相關的賠償方案中,除了正當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還應考慮受害消費者的精神損害賠償,甚至包括懲罰性賠償等。
“這方案應該包括受害者的身份認定、證據的舉證和認定、索賠的項目與范圍和精神撫慰等各方面。這里面有各種各樣復雜的情形,若制定者僅僅為官方,方案不一定能被廣泛接受,可能引發不理解、抵觸情緒乃至新的訴訟。”李方平認為,制定者不能為純官方,還應參考政府、消費者協會、責任企業、受害消費者代表等四方的意見,尤其是要多聽受害消費者的聲音。
此外,由于責任企業將是賠付主體,三鹿公司的賠付能力也受到廣泛關注。資料顯示,三鹿集團2007年底總資產為16.19億元,總負債為3.95億元,凈資產為12.24億元。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經三鹿集團內部初步估計,此次召回奶粉的總量可能超過一萬噸,涉及退賠金額達7億元以上。加上相關賠償,如此負擔或將直接導致三鹿集團破產。另有消息表明,三元奶業目前正與三鹿開展并購談判。
劉俊海認為,無論責任企業命運如何,受害消費者的權益應首先得到保護。如果集體協商未達成一致或賠償方案不獲接受,在訴訟過程中,應注意簡化訴訟成本,并保證案件及時審理、判決與執行。
目前,志愿律師團也正在研討一份民間版的賠償建議方案,希望可以提供給政府相關部門參考。李方平說,這份方案爭取在十月中旬初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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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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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3
立法部門考慮立法應對
這起前所未有的公共衛生事件,也引起了國家立法部門的深入思考。
三鹿問題奶粉事件發生之時,食品安全法的起草工作正在進行。目前已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擬于年底出臺,該法也在這一事件中得到啟發。
劉俊海教授套用溫家寶總理在汶川地震中“一個民族的災難總會由民族的進步來補償”的話說,食品的災難應由食品的監管制度來補償。他認為,一個好的長效監管制度迫在眉睫。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巡視員何山近日接受《重慶日報》采訪時透露,新的食品安全法中有“假一罰十”等條款規定,將對制假售假者處以十倍的罰款,這在此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雙倍賠償”的基礎上大幅度提高懲罰力度。
何山同時說,問題奶粉事件發生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幾天前再次召開了侵權責任法的研討會,一致傾向于把懲罰性賠償寫進該法,以高額的罰款把制假者罰得傾家蕩產。此前因在懲罰性條款上分歧較大而久議未決的侵權責任法,有盡早出臺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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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m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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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10:13
參與這一立法討論會的一位核心學者向南方周末證實,在那次會議中,懲罰性賠償能寫入該法和三鹿奶粉事件確實有關。他介紹,懲罰的前提是企業要有惡意,就是明知有缺陷的產品投放市場會造成使用人的損害,卻放任這種損害的發生。長久的立法分歧,在那天會上達成了基本一致。
該學者介紹,我國的罰款性賠償借鑒了美國的立法經驗。即企業明知產品有缺陷投放市場的,這種惡意的損害無異于謀殺,故實行有限額的懲罰性賠償。
現在進入人大立法討論的懲罰性賠償制度,是以損害為基數計算賠償額,損害包括醫療費用、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等,原則上不包括精神撫慰金。現在各方還有分歧的是,懲罰性賠償以損害的兩倍還是三倍計算。有人覺得三倍太重了。
此外,部分維權律師一直在呼吁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集團訴訟的權利。
“松散的消費者個人難以直面組織程度非常高的商品生產者,只有當消費者有充分組織起來的能力,并且能夠組織起來參與維權,相應的消費者及其保護組織可以進行集團訴訟,則作為市場主體兩大主角的生產者和消費者才有對等博弈的可能。”陳北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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