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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將親生兒租給別人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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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imama
時間:
2007-12-13 11:41
標題:
夫妻將親生兒租給別人乞討
“還我孩子,我不租了,不給孩子我就報警!”12月9日,安徽省太和縣一名婦女和丈夫千里迢迢來到遼寧省葫蘆島尋找租給別人乞討的7歲孩子,將已經“租”給別人3個月的孩子帶回老家。
記者街頭路遇爭吵
12月9日上午10時左右,記者路過葫蘆島市老城區連山大街天橋時,發現兩名操著外地口音的婦女正在爭吵,旁邊還站著一名30多歲的男子和一名小男孩。
只聽身穿紅色大衣的女子對頭上扎著圍巾的婦女說:“我孩子跟著你要飯太遭罪了,大冷天還在大街上要飯,還我孩子,我不租了。”頭上扎著圍巾的婦女說:“不行,沒有到期!租的錢我不都給你們了嗎?你們還大老遠跑到葫蘆島來要孩子,真不講信用。當初你們干什么了,為什么現在后悔了?”“租的錢我們還給你,我們不要了!不給孩子我就報警了!”說著,身穿紅色大衣的女子從懷里掏出一把百元鈔票,遞給頭上扎著圍巾的婦女。頭上扎著圍巾的婦女接過錢,裝近內衣口袋說:“話說到這份上,你把孩子帶走吧。以后再也不找你們合作了。”經過記者的再三詢問,身穿紅色大衣的女子的哭著向記者訴說了事情的經過。
作者:
aimama
時間:
2007-12-13 11:42
租金每月500元錢
她告訴記者她姓吳,今年34歲。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丈夫,今年36歲。他們是安徽省太和縣的。由于家中生活艱苦,3個月前,他們將剛滿7歲的兒子以每個月500元錢的價格租給了鄰村經常外出乞討的這名婦女。兒子被這名婦女帶走后,她和丈夫開始沒有覺得什么,因為受當地“乞討經濟”的影響,她和丈夫并沒有認為這是丟人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感到這樣很對不起孩子,于是,就產生了把兒子要回來的想法。經過打聽,他們得知頭上扎著圍巾的婦女帶著孩子在一個月前來到了葫蘆島乞討。得知這個可靠的消息后,他們就急急忙忙趕到葫蘆島,經過尋找,終于在連山大街過街天橋上找到了這名婦女和自己的孩子。吳女士和丈夫抱著孩子羞愧地說:“我們對不起孩子,這是我們一輩子也無法彌補的遺憾。回家后,我們要靠雙手,靠力氣吃飯,再也不做這樣的傻事了。”
乞討成了致富捷徑
記者上網瀏覽到,在安徽省太和縣宮集鎮有人專門尋找殘兒乞討。有人還為此付出了代價,被判了8年的有期徒刑。甘肅省岷縣的小寨鄉是全國有名的“乞丐鄉”,小寨村和虎龍村則是兩個典型的“乞丐村”,兩村十有八九的人都有過外出乞討的經歷。在這里,乞討是公認的“致富捷徑”,看到外出乞討的人生活改善,未出去的不禁心動,而孩子們則成為了乞討的主要“工具”。
作者:
Jenny
時間:
2007-12-15 09:06
怎么會這樣啊ma:m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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