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言志改名:因為大多數人的名字都是父母親朋所取,不是反應本人的意趣和追求,因此本人為了更直接袒露自己的追求理想,勇往直前的信心和決心,或者表露自己性情愛好的雅趣,常要取個新名。如教育家徐特立原名徐懋恂,又名徐立華,改為徐特立,意為:“特立獨行高潔字守,不隨流俗不入污泥。”在如青年作家莫伸,原名孫樹淦,取陳毅元帥的詩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既表示對陳毅同志的敬意和欽佩,又是對自己的警戒與激勵 。
佳名欣賞:牛得草
原名牛俊國。李春芳老人給他起名時說:“姓侯的有叫侯得山的,猴子得了山,可以攀登;姓魚的,有叫魚得水的,魚兒得了水,可以自由自在的暢游;姓朱的,有叫朱得康的,朱得了糠,可以膘肥體壯,“他接著說,“你姓牛,何不叫牛得草呢?牛兒得了草,負重勁行,辛勤耕作,韌力無窮。”隨后,李老先生繼續說,“我還為你想了個字和號 ,字為‘料足’,號為‘飲水’。牛得草、牛料足、牛飲水。草、料、水,三者俱得。小牛,你得前途無量呀。”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 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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