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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7-12-13 1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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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每月500元錢
她告訴記者她姓吳,今年34歲。在她面前的是她的丈夫,今年36歲。他們是安徽省太和縣的。由于家中生活艱苦,3個月前,他們將剛滿7歲的兒子以每個月500元錢的價格租給了鄰村經常外出乞討的這名婦女。兒子被這名婦女帶走后,她和丈夫開始沒有覺得什么,因為受當地“乞討經濟”的影響,她和丈夫并沒有認為這是丟人的事情。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感到這樣很對不起孩子,于是,就產生了把兒子要回來的想法。經過打聽,他們得知頭上扎著圍巾的婦女帶著孩子在一個月前來到了葫蘆島乞討。得知這個可靠的消息后,他們就急急忙忙趕到葫蘆島,經過尋找,終于在連山大街過街天橋上找到了這名婦女和自己的孩子。吳女士和丈夫抱著孩子羞愧地說:“我們對不起孩子,這是我們一輩子也無法彌補的遺憾。回家后,我們要靠雙手,靠力氣吃飯,再也不做這樣的傻事了。”
乞討成了致富捷徑
記者上網瀏覽到,在安徽省太和縣宮集鎮有人專門尋找殘兒乞討。有人還為此付出了代價,被判了8年的有期徒刑。甘肅省岷縣的小寨鄉是全國有名的“乞丐鄉”,小寨村和虎龍村則是兩個典型的“乞丐村”,兩村十有八九的人都有過外出乞討的經歷。在這里,乞討是公認的“致富捷徑”,看到外出乞討的人生活改善,未出去的不禁心動,而孩子們則成為了乞討的主要“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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