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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7-6 1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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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三個月
如果不想換一份新工作,生完孩子三月后回到公司上班,是許多職業女性的選擇。
對于一般的公司來說,女員工休三個月的產假是老板能夠容忍的上限;而對于我們自己來說,這時候身體已經基本恢復,心理上也開始可以接受每天離開孩子一段時間。
新加坡的一項調查就表明:雖然法律規定職業女性可以休6個月的半薪產假,但80%以上的女性會選擇在四個月之內回到公司,因為“離開太久,就算可以回去,也不會有合適的位置了”。
必備資本
在一家遵守《勞動法》,且比較有人情味的企業上班。
家里有比較堅強可靠的后盾,可以分擔帶孩子的重任。
較強的身體及心理素質,能夠較好地在母親和職員的角色間進行切換。
休六個月
其實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在我國,28歲以上的“高齡產婦”可以休5~6個的產假。但問題是,哪個老板會打心底里認同這樣的條款呢?
所以,盡管和晶可以在生下孩子6個月之后光彩照人地回到《實話實說》,但沒有“鐵飯碗”在手的新媽媽如果想有半年時間全心全意地照顧孩子,就得有重新找份工作的心理準備――而且還得能夠忍受不是那么如意的職位和薪水。
必備資本
在政府部門、學校或大型國企工作。
充足的積蓄。
不那么強的事業心,能夠克服對職場生涯停滯甚至后退的焦慮感。
休一年以上長假
最近,茱麗亞?羅伯茲放出話來:當媽媽后,起碼要息影5年,好好享受為人母的快樂。
哪個當媽媽的不想像她這樣呢?只是要做到這一點,實在不容易。
茱麗亞?羅伯茲是沒有“單位”管著的(再寬容的單位也不太可能讓女職員休一年以上的產假);她就算永遠不工作了,現在的積蓄也足夠她和寶寶過得舒舒服服;她也沒有再就業的問題――5年后,她即便不這么紅了,但隨便干點什么,混點零錢花花總不會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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