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2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北京在校學生與入托嬰幼兒集中參保繳費

          [復制鏈接]

          0

          主題

          314

          帖子

          0

          積分

          新生兒

          積分
          0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于 2008-7-8 14:46: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發布通知,7月1日至9月25日為本市集中辦理在校學生與入托嬰幼兒參保繳費期限,凡2007學年度參保繳費且目前繼續在本;蛟诒緢@(所)學習的參保人員,應按時向學校和托幼機構足額繳納2008學年度大病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元。




            據了解,學校與托幼機構仍按去年的繳費方式,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為減輕學校與托幼機構在新學年集中收費的壓力,同時也確保參保人員能連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建議學校與托幼機構在暑假前對繼續在本校或本園(所)學習的學生和兒童先行收費,新學年開始后,再對新入學或新入托的進行收費。新學年開始后,學校與托幼機構要詢問新入學或新入托的學生兒童是否參加過2007學年度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為減輕學校與托幼機構的負擔,凡已參過保的,學校與托幼機構不需要重新采集錄入個人全量信息,只需通過《學校版軟件》錄入四項重要信息指標就可完成收費業務。

            相關負責人介紹,享受低保和困補待遇的學生兒童個人可不繳費。學校與托幼機構要根據學生兒童或其家長提供的《低保證》或《困補證》進行個人免繳費資格審驗,對不具備免繳費條件且申請個人繳費的,學校與托幼機構可進行收費處理。
          一生一世的幸福時光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冊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