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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銷范圍
參保職工按計劃分娩后,因實行計劃生育需要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器、引產術、絕育術及復通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二、攜帶資料
申報時須填寫《廣州市生育保險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報銷審核表》一式兩份,并同時攜帶參保職工以下資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無此證的須提供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實施復通術者須提供區(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手術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醫院診斷證明(包括手術名稱)或病假建議原件和復印件;
3、醫療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4、醫療收費明細清單原件;
5、廣州市生育保險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報銷審核表(一式兩份)。
三、申報方法
參保人手術后,應在5個月內由所在單位經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市醫保中心4樓醫保業務綜合服務廳指定窗口辦理報銷手續。
四、生育保險計劃生育手術費定額標準一覽表
手術種類 金 額(元/例)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 36(不含節育器)
人工流產術(負壓吸宮) 102
人工流產術(鉗刮術) 180
中期妊娠引產術 600
輸卵管結扎術 240(不含住院費)
輸精管結扎術 120
輸卵管復通術 2400
輸精管復通術 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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